各系、各支部:
共青团员先锋岗(队)是各级团组织命名的以共青团员为主体的先进青年集体,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为基本标准,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突出发挥对广大团员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是全国广大团员青年理论学习的表率、岗位建功的标杆、担当奉献的楷模,对全社会具有价值引领的重要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京团发〔2017〕4号)的有关要求,共青团中央、北京团市委决定,开展“共青团员先锋岗(队)”(以下简称“团员先锋岗(队)”)创建工作。按照团中央、团市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至9月。今后每两年进行新一轮创建、命名工作。
二、创建标准
1. 学习理论走在前。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成为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表率。
2. 立足岗位干在前。成绩优异,业绩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所在团支部、学院、学校团员青年学习的标杆。
3. 急难险重冲在前。在重大科研攻关和重点建设工程中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勇创一流,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挺身而出,成为团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楷模。
4. 有创建举措。制定创建计划,建立学习制度,主动亮身份、亮标准,开展承诺践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在互联网上传播正能量。
5. 有广泛影响。在学校或本单位具有突出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取得公认的成绩,对广大团员青年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团队成员中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
6. 有稳定岗位或团队。团员先锋岗是指具有稳定社会功能的工作平台,如岗、哨、站、台、所、班、组等;团员先锋队是指根据一定目标任务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团队,如理论学习社团、重点工程团队、科研攻关团队、创新创业团队、志愿服务集体、青年教师集体、学校班级社团、部队集体等。团队人数一般在3人以上、100人以下。
7. 团员占主体。团员先锋队中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和在团内担任职务者)占申报集体人员总数的70%以上;团员先锋岗中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和在团内担任职务者)占申报岗位人员总数的50%以上。团员要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团员先锋岗(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9月以后出生)。
三、创建和申报
各单位通过组织推荐、团队自荐、青年举荐等方式,全面梳理本单位以团员为主体的先进青年集体,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2017年6月26日12: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bitmsetw@163.com,纸质版送至5号楼536办公室。经综合评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由校团委统一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向上级团组织推报。拟推荐集体应按照相关标准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员先锋岗(队)创建和命名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凝聚力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的参与热情,把团员青年的参与度作为评价活动的重要标准。要做好与全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及其他团内重点工作的统筹。
2. 创新方式,强化宣传。积极借助主流媒体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团属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对“团员先锋岗(队)”及创建集体事迹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使团员先锋岗(队)创建和命名过程成为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的过程。
3.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校团委将对拟推荐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严格把关,报学校党委审批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 系 人: 付海东 李明哲
联系电话: 68913938 81382902
共青团yl6809永利官网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