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团中央《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现将申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一)推荐名额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1个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额1个
(二)申报范围
全院各级团组织、团员、专职团干部
二、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获评2015-2016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优秀共青团员”的优先考虑。
(5)团龄在1年以上。
(6)近5年获得过团市委或团中央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在“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中表现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7)近5年获得过团市委或团中央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内申报
3月8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bitmsexg@163.com,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为保证申报过程的工作效率,请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1.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申报材料(篇幅为一页A4纸,1000字以内)。
2.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材料(篇幅为一页A4纸,1000字以内)。
第二阶段:校内评选推荐
3月1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校领导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参与团市委评选表彰
3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上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上级组织的差额评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达标创优”竞赛活动是新时期激励全国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全面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学院团委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审查,按时申报。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项先进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 付海东
联系方式:6891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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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